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刘波)7月8日,记者从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联合相关部门、乡镇制定《关于建立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推进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为更好地保护长城,省检察院自2020年6月在全省组织开展了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秦皇岛市抚宁区是长城遗址保存较多的区域,为促进辖区内的长城保护,抚宁区人民检察院采取“党建+公益诉讼”工作模式,联合相关部门、乡镇通过实地勘察等形式不断推进专项活动开展。
今年7月,结合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该院联合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台营镇人民政府、大新寨镇人民政府联合制定《关于建立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共13条,以服务长城保护和建设长城国家公园为目标,立足各单位工作职责,从组织领导、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工作要求、强化宣传、协作配合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将成为抚宁区检察院开展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的又一个有力抓手,将不断推进辖区内长城保护向纵深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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