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许春祥)枣强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和本地本部门实际,不断强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广度、深度和速度,聚焦特殊群体给予“特殊关爱”,切实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创新发展的新动能。
聚焦在押涉罪未成年人,打出帮教“组合拳”。该院把帮教在押涉罪未成年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落实。深入监室探望在押未成年人,鼓励他们真诚悔罪、改过自新;通过在监室播放法治教育微电影、向在押未成年人赠送“两法”书籍、引导有文身的在押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着力将监室打造成在押未成年人学习改造的主阵地。以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为契机,主持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看守所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建立帮教档案、加强法治宣传等多项帮教措施,为全市涉罪未成年人羁押期间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提供具体指引,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落到实处。
聚焦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畅通必要外出“绿色通道”。作为全省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请假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单位,该院立足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职能,在充分听取涉企矫正对象代表、县司法局、县工商联以及县直、乡镇司法所等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联合县司法局会签了《枣强县涉民营企业矫正对象生产经营性外出请假管理规定(试行)》。该《规定》在坚持执法司法底线的基础上,创新管理模式、细化管理制度、简化审批流程、改进请假方式,有效破解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请假难”难题,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将“六稳”“六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落细。
聚焦视觉障碍群体,守护“脚下安全”。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中发现,县城区域内部分盲道存在设置不规范、经营者占用盲道从事经营活动等问题,严重影响视觉障碍群体的出行安全。为切实维护视觉障碍群体的合法权益,该院积极稳妥办理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案件,开展了无障碍设施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住建、交警、残联等相关部门人员召开促进盲道治理公开听证会,共商共建共治盲道乱象,推动形成“1+1+N”工作合力,确保涉盲道乱象得到有效整治,共同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聚焦涉案被害人,传递“检察温情”。该院进一步增强主动救助意识,不断拓宽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收集渠道,完善救助案件线索发现、移送、分析、研判机制,实现司法办案与司法救助工作的有效衔接,形成救助工作“一盘棋”工作格局,变“坐堂听诊”为“上门问诊”,前移司法救助核实关口。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进一步简化审查程序,加快审查节奏,缩短救助周期,及时帮助涉案困难群众渡过难关,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同时,引入心理疏导机制,帮助被救助人尽快从刑事案件中走出阴影,重建生活信心,切实让他们感受到司法公正与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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