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述: 涿鹿县人民检察院
干警 王晓利
整理:河北法制报记者 梁燕
“我是一起刑事案件的受害者,在此衷心感谢张家口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官帮助我申请司法救助金,使我和我的家庭摆脱困境,让我重拾生活信心。”5月30日,救助申请人罗某某在寄给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的一封感谢信中这样写道。
罗某某是一起刑事案件的受害者,虽然加害者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但是罗某某也因伤势严重和高额的治疗费用,致使家庭陷入困境。今年3月,我在进行刑事案件线索排查工作时,发现罗某某的案卷中,被害人有附带民事赔偿。综合案件双方的经济状况,加害方有可能无力赔偿。我立即与罗某某进行沟通,并告知她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和她约好见面时间。
罗某某家位于一个偏远村庄,敲开她的家门,我们看到一张被头发遮盖着的脸。虽有提前电话联系,但我们的到来仍使罗某某有些失措。引我们进屋后,她急忙戴上大大的口罩,而后低着头紧张地站在窗户边的角落里。
通过交谈得知,罗某某有两个女儿住校读书,她和婆婆在家住。因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她至今面部伤势未痊愈,加害方无力赔付,而其家中积蓄早已用尽,只靠其丈夫长期在外打工维持一家5口人的生计。
我将调查核实的情况向我们检察院领导作了汇报。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李明检察长也对此案高度重视,并出面帮助协调市委政法委和市财政部门,几天内就将5万元救助金交到救助申请人手中。
罗某某说,通知她领救助金的那天,她在家想了好多感谢的话,但听到检察官鼓励而又温暖的话后,她竟感动得不知说什么才好。她说特别感谢检察机关,因为她根本不知道还有国家司法救助这个制度。
4月,在进行案件跟踪回访时,我再次来到罗某某家,这次,她伤后未愈的脸不再刻意用头发遮挡。当了解到她两个女儿因疫情上网课需要电脑后,我主动与涿鹿县爱心志愿服务中心对接。佳洁志愿服务俱乐部在极短的时间内为罗某某家捐赠了一台七成新的电脑,解决了两个孩子的学习需求。随后,我又与孩子就读的学校协商,为其申请了贫困生补助金。
当学校通知罗某某领取女儿的贫困生补助时,她特意坐着村里小卖部进货的车来到检察院找到我,这次她摘掉了口罩,说:“姐,我来领孩子的贫困生补助了,学校还给我家二闺女减免了学费,我是特意来谢谢你的。”
看到罗某某孩子般兴奋满足的笑容,我也由衷地为她的转变感到高兴。“解民情、知民意、纾民困、解民忧”,只要我们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捧出一颗真心,付出一片真情,办好一件实事,就会温暖一片人心,就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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