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淑玉)7月6日,涉县人民检察院对涉法涉诉信访人郭某某司法救助案举行公开听证会。此次公开听证是在全面摸排司法救助线索基础上确定救助对象,第一时间启动救助程序,为保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而开展的。
控申检察官杨洪亮对案情进行了简要介绍,并对调查核实情况及拟救助意见进行发言。信访人郭某某的丈夫郭某2007年2月在山西参加剧团外出演出时意外身亡,郭某某认为涉县人民法院在其本人未参加也未委托其儿子代理的情况下对其丈夫人身伤害赔偿案进行了调解,郭某某不服调解裁定,多年进行民事申诉上访。涉县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调解违反自愿原则向涉县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同时对信访人郭某某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郭某某系二级肢体残疾人,生活难以自理,家庭困难,应当给予救助。
参加听证会的人民监督员、乡村代表在听取案件情况汇报后,对案件进行充分评议。参会人员对检察机关的公开听证给予高度评价,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救助意见。
此次公开听证,让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更加透明,此外,检察院还会对被救助人进行法律帮助和心理疏导,进行全方位实质性救助,让被救助人切实感受到检察关怀和温暖。通过此次救助,信访人郭某某明确表示感谢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和救助,解开了其多年的心结,今后不再因此案进行上访。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