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14日
第09版:报缝

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吴枭、刘丽明:

本院受理原告唐山市路南西电路千家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部诉被告吴枭、刘丽明中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杜会静:

本院受理原告唐新林与被告杜会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杜会静:

本院受理原告唐继贺与被告杜会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3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亚洲:

本院受理原告谭乐与被告张亚洲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棕富:

本院受理(2021)冀0202民初937号原告饶斌诉被告张棕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208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唐山市博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黄宁杰、刘春书、王桂峰、于加国、黄居彬、黄举天、王立军、陈伟、天津汇泽丰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付桂玲、张怀玉:

本院受理执行的上海汇垠翰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的仲裁裁决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2执510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实施处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10日上午10时至2021年8月11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位于石家庄市东高新珠江大道26号弘达明尚小区6-2-503号不动产,住宅建筑面积141.29平方米,仓储建筑面积14.75平方米。起拍价:2148800元,保证金:215000元,加价幅度:107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郭法官,电话0311-85033139,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石家庄女儿红印象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广平街分公司不慎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丢失,许可证编号为JY21301040030688,特此声明。

范培天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24215,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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