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田宪忠
26年来,她爱岗敬业、任劳任怨,长期奋战在民事审判一线,经手审理的案件达2000多件,无一信访申诉,当事人胜败皆服。她是调解能手,通过妥善化解每一起纠纷,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保障群众权益,得到了上级领导充分肯定和群众广泛赞誉。她曾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十佳亲民法官”,并荣记个人二等功,被河北省委授予“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她,就是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晓芳。
胸怀大局 全力为中心工作保驾护航
李晓芳1995年大学毕业进入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工作。她始终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在光明西道升级改造期间,拆迁单位与某公司因房屋拆迁补偿问题产生纠纷,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各项损失及相关利息450余万元,李晓芳承办此案。因纠纷涉及政府民生工程,李晓芳迅速向双方了解情况。双方曾就补偿问题达成过协议,因未及时给付,原告才向法院起诉。得知这一情况,她立即组织双方展开调解,但因双方矛盾较深,调解期间原告竟然将损失诉求增至480余万元,并扬言如果赔偿不到位就阻止施工。为了促成双方和解,李晓芳一方面向原告充分说明法律规定,引导其客观评估损失,并阐明过激行为的后果;另一方面积极协调相关的十余个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连续一周多时间奔走在原、被告和有关部门之间做工作,电话沟通情况更是不计其数。经过不懈努力,双方差距慢慢缩小,最终以300万元的金额达成和解。该案的妥善处理,为后来相关纠纷确立了处理原则,保障了民生工程的顺利推进。
心系群众 耐心为百姓断清家务事
多年的调解工作实践和探索,让李晓芳总结出了“澄清事实法”“模糊调解法”“巧借外力法”“适时冷却法”“风险评估法”等多种调解技巧,再加上她的细致和耐心,她的调解成功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
她调解过一个70多岁的老人起诉儿子履行赡养义务的案件。首次调解,(下转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