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文 旺娜
“小朋友,你几岁啦?平时都喜欢玩什么啊?学习怎么样?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这是我们送给你的书包、文具,赶紧收下吧!”面对一个九岁的腼腆男孩,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吕岩青关切地问道。
这是7月8日下午,吕岩青带领干警李挺、刘文前往一起在办案件嫌疑人郭某某家中进行走访时的画面。
今年5月,吕岩青承办了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是栾城区西营乡某村村民。办案过程中,吕岩青了解到郭某某父母双亡,去年其妻子又因病去世,他独自抚养一名九岁男孩。接连发生的家庭变故和生活压力令他不堪重负,染上了酗酒的恶习,导致了本案的发生,也因其常年在外打工,对儿子平时的生活学习关心非常不够。有过多年从事未检工作经验的吕岩青意识到,这起案件除了犯罪嫌疑人郭某某需要教育改造,其孩子更需要关注与帮扶。于是第一时间与郭某某所居住村的村主任取得联系,核实了郭某某的家庭情况,并决定前往其家中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和一对一帮教。
初次见到吕岩青和同事们,这个男孩眼神不停闪躲,流露出面对陌生人的羞涩与警觉。这让吕岩青看在眼里、疼在心上。结合多年的未检工作经验,吕岩青慢慢与男孩交流谈心,逐渐让他打开心扉、吐露心声。从聊天中得知,男孩正在上小学三年级,学习成绩良好,在家也十分懂事听话,但是性格较为胆小孤僻。了解情况后,吕岩青给男孩送上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手册》与崭新的文具和书包,同时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告诉了他,表示以后遇到什么问题都可以随时联系,并鼓励男孩好好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为了让男孩的学习生活不受其父亲案件的影响,吕岩青计划在学校开学后前往他所在的学校,与孩子的老师进行沟通探讨,持续关注孩子的身心和思想情况,并为其所在班级讲一堂法治课。
此外,吕岩青还对郭某某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从情、理、法多方面劝导其重视孩子的健康成长,摒弃不良恶习,从自身做起,为孩子树立一个自立自强的榜样,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郭某某表示十分感谢检察官的良苦用心,一定努力改过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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