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财政局积极落实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做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预算编制,设置好中小企业预算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督促各代理机构做好资格审查和评审工作。
辛集市财政局多次召开政策研讨会和局内科室协调统筹会议,从预算编制到项目备案、程序执行、合同履约及资金支付等各环节互相配合,一以贯之,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明确要求各单位充足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预算,并单独列示,由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协调本单位及所属预算单位,以部门预算为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预算占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份额不低于60%。未达要求的,要做出说明,报财政局备案;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预算项目,要求采购人在办理政府采购计划备案、采购方式审批时,按照备案审批要求填报,在公告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栏目位置标明供应商资格条件,对未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分情形在采购文件评审标准中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或价格分加分比例;认真监督采购程序执行,监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采购文件做好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执行相关政策,并在信息公告中按规定公开,审核信息公告发布,对有疑问的事项,及时沟通联系,核准后方才发布。
王小利 牛卫涛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