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乔)近日,河北省公安厅出台《河北省公安机关澄清正名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公安民警澄清正名工作作出详细规定,以切实保障全省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办法》共16条,明确澄清正名工作应坚持严格依纪依规依法进行和坚持实事求是,以切实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激励民警担当作为。同时,按照“谁核实,谁澄清”的原则,由公安民警所属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维权办”)组织实施。上级公安机关维权办直查、督办或指定异地公安机关维权办核查办理的维权案(事)件,澄清正名工作由上级公安机关维权办组织实施,也可以交由公安民警所属公安机关维权办组织实施。
《办法》明确,民警因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到恶意投诉举报、诬告、诽谤,被新闻媒体歪曲报道,在微信、微博等互联网社交平台上受到恶意炒作及应予以澄清正名的其他情形,(下转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