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孔大龙 高志强) 一辆核载6人的车,竟然拉载了32人,超员率高达433%。这辆“大肚子”车在国道行驶时,被献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
7月11日5时40分左右,在307国道与廊泊路交叉口执勤的献县交警发现,由南向北驶来的一辆小型客车车身下沉,存在超员嫌疑,遂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看到交警的手势,竟突然猛打方向盘调头欲逃跑,不料左前轮的轮胎爆裂,车辆熄火,驾驶人弃车逃跑。民警检查发现,车内密密麻麻挤满了人。经清点人数,共拉载31人,加上弃车而逃的驾驶人,实载32人,而该车核载是6人。经询问得知,乘员均是泊头市营子镇附近的村民,组团乘车到沧县崔尔庄市场捡枣打工,每人每次给驾驶人交10至15元不等的费用。执勤交警迅速联系客运车辆,将乘员安全转运。
经献县交警大队进一步核查,获得了驾驶人刘某的信息及联系方式。民警与刘某取得联系,并耐心做其思想工作,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在民警的规劝和政策感召下,7月12日下午,刘某到献县公安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献县公安交警大队依法对其处以罚款7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因刘某严重超员的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献县警方依法对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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