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段美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指导三河市检察院办理的刘某某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发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职能助力耕地保护典型案例”,并在廊坊市政法系统推广;他们形成的题为《河北廊坊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发挥案例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办案质量提升》的经验材料,先后被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最高检第七检察厅转发……这只是廊坊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成绩单”上的一小部分。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是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新设立的部门。经过近两年的发展,这个部门的人员力量不断增强,人员素质不断提升,已经逐步成长为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素能全面、配合默契的优秀团队。今年2月,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第六检察部被记集体三等功;今年6月,该部被省检察院评为2020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先进集体。
同学习共分享齐进步
在第六检察部,提起学习,每个人都可以讲出几件学习中的小趣事。第六检察部刚成立时,部门里的四个人有三个人都是原来民行处的老人,大家对行政检察业务虽不陌生,但也不精通。为了解决本领恐慌的问题,他们购买了大量行政法、行政检察方面的书籍,向书籍学;从网上搜索先进院的工作经验做法,向先进院学;每日关注最高检第七检察厅、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的内网,向上级院学。
在学习中,他们发现,最高检下发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是开展行政检察工作最鲜活、最生动的法治教材。对于这些案例,他们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学习、集中授课等方式,深入学习研究,通过精研案例,“解剖麻雀”,使案例要旨精神入脑入心,有效提升了法律监督素养和办案水平。
通过学习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他们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政府高度关注的“两违”等社会热点问题作为全市行政检察工作的突破口。通过调研全市两级法院近三年办理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他们将依法整治乱占耕地作为工作重点,指导基层院办理了一批涉及“两违”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促进了法院公正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了对国家耕地、基本农田的保护。
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事
第六检察部主要办理的是生效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到这里申请监督的申请人基本上是已经经历了基层法院一审、中级法院二审、高级法院再审后仍然不服的行政诉讼原告。苏某就是众多申请人中的一员。
苏某因向法院申请某局公开其所在村街改造项目涉及的相关政府信息未果,来到廊坊市检察院申请监督。第六检察部检察官经初步审查认为,该案符合检察监督条件,但传统的监督方式会给双方当事人造成新的诉累。为此,检察官考虑把争议化解融入诉讼监督,用监督的刚性促行政争议得到柔性化解。
在院领导的指导下,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先后十余次当面或者以电话方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联系,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双方真实想法和意愿的基础上,做好释法说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直到现在,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还清晰地记得第一次见苏某和最后一次与苏某联系的场景。
那天,60多岁、有些驼背的苏某来到控申大厅,红着眼圈说:“检察官同志,我是一个农民,岁数也不小了,我不想天天打官司,我只是想要一个答复。”这句话深深印刻在了承办检察官的心里。
而最后一次跟苏某联系,是他主动给承办检察官打的电话。在电话里,他说:“检察官同志,我已经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了,感谢检察机关!这个案子到这儿就结束了,我让律师帮我写了撤回监督申请,已经给您寄过去了。谢谢您!”
在第六检察部检察官的努力下,这起案件圆满解决了,还被评为2020年度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例。
当好主力军担好主责任
市级检察院在各级检察机关中处于承上启下的位置,它既是学习和贯彻最高检、省检察院指示精神的传导者,又是组织和指导基层院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指示精神的推动者。第六检察部在确保自身办案规模和办案效果的前提下,不断加大对基层院的指导力度,推动全市行政检察工作整体提升。
2020年夏天的一个傍晚,快下班时,第六检察部检察官突然接到香河县检察院检察官打来的电话。原来,他们手头上有一个案件线索,是涉及疫情期间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分别是一个饺子馆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涉及食品违法行政非诉执行的案子,有实质性化解争议的可能,但因为缺乏相关办案经验,主办检察官有点无从下手,想请教市检察院给予指导。
获悉消息的当天晚上,第六检察部全体人员一起加班,理清了案件的相关情况,查找到了案件适用的法律规范及外省办理类似案件的相关案例,讨论并拟定了案件的化解思路。结束工作时,已经是晚上10时了。第二天一早,第六检察部的检察官们又赶到香河县对案件进行指导。
在他们的具体指导下,香河县检察院检察官全面细致地审查了该案的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情况,分别对饺子馆负责人、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询问,调查核实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经查,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饺子馆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无不当,依法对该饺子馆加处罚款也是保障行政处罚执行的正当行为。
疫情本来就使饺子馆经营受到严重影响,如果再按照处罚决定书支付罚款和滞纳金,饺子馆将面临倒闭风险。考虑到这一情况,廊坊市检察院有关领导及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再次来到香河县检察院,在听取调查核实的情况汇报后,建议由法院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最终,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饺子馆达成和解,市场监督管理局执行罚款本金5.6万元,免去加处的罚款。
“如果不是你们帮助化解这起行政争议,我们就会面临倒闭的风险。”不久,饺子馆重新开张后生意又火了起来,饺子馆负责人向回访的香河县检察院检察官说道。得知这一消息的第六检察部检察官无不为之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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