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田婧怡 赵增强)“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面锦旗一定要收下……”7月12日,5名申请执行人专程来到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清正廉洁为民 热心公正执法”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谷芳旭、寇金龙手中,并代表其余10名申请执行人向他们表示感谢。
2005年10月,邢台某房产开发集团公司筹建了某回迁楼项目,与居住在这里的15户居民签订了旧房改造安置协议。后因项目建设规划变更,2012年11月,15户居民又同该公司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了过渡期限及过渡费用。2018年7月交房时,在业主入住传递单中,该公司财务部门注明相关费用已结清,可15户居民均未收到此项费用。经多次联系,该公司拒绝支付过渡费用,无奈之下,15户居民将该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该公司应当在10日内给付过渡费用。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仍拒不支付。后该公司上诉,被二审法院驳回,维持一审判决。今年4月,15户居民向信都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主办人第一时间查阅了所有卷宗,发现该案涉及人数较多,且纠纷由来已久,申请执行人均为企业退休员工,涉及执行标的共计42.3万余元。
今年5月,“四类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开展以来,该院进一步加大类似案件的执行力度。执行干警通过多方查询,最终冻结了该公司账户,将42.3万余元第一时间给付15户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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