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21日
第08版:人文检察

筑牢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堤坝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纪实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志青

通讯员 韩梅

孩子的事,就是天大的事。未成年人的安全,牵动着社会各界的心。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社会各方携手。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涉未问题,及时查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不力的原因,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协同多家单位共同商议解决措施,形成保护合力,健全长效机制,开展法治进校园等,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检察监督 堵住向未成年人售酒漏洞

近期,开平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全面摸排了辖区内酒类经营场所并建档造册,开展分类清理整顿工作、联合执法检查。检查中,他们发现多家酒类经营场所存在未摆放“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志,且有向未成年人售酒的现象。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未检办积极主动和相关行政部门沟通,结合调查的证据、造成的影响和可采取的措施等进行交流。同时,向具有监管职责的两家行政单位分别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加强监管、依法查处涉案商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相关行政单位积极落实整改,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对检察机关移送证据材料中的涉案酒吧进行查处,对区内酒类零售企业、酒类批发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并将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志牌内容纳入日常监管检查内容,建立健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联合检查 推进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治理

该院未检办干警在办案中发现,部分涉罪未成年人或因为哥们义气,或因为帮派标识,或单纯觉得文身很酷,在身上留下了面积不小的文身,其中不乏夸张的图案。未成年人文身存在易感染、难复原、就业受限、易标签化等严重危害。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5月19日,该院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单位对辖区内纹绣美容场所进行突击检查,以检察履职推动涉未成年人公共利益重点领域的治理。

检查过程中,对纹绣美容场所所有无执业人员资质、从业人员健康情况、是否接纳未成年人、开展业务是否与执照许可相符等情况进行重点摸底检查;对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守法经营”专项普法,开展倡议宣传:不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对于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要劝导其慎重考虑;如未成年人坚持文身,要求家长陪同或让家长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确认;如无法判断其是否为未成年人的,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件。对部分纹绣店存在未在明显位置悬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健康证等情况,当即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整改到位。

法治宣传 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的蓝天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已于6月1日开始实施,为做好“两法”衔接配合工作,深化涉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提升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该院和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团委、街道办事处、社工机构等多家职能部门签署了《唐山市开平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及时、有效、干预的原则,实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效果最大化。

该院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已经连续开展七年,进行了百余场法治宣讲,几乎涵盖了全区的幼儿园、中小学、职校等,让法治的种子种入孩子们的心间。检察开放日是青少年学生、社会大众了解检察机关的重要途径。该院连续十年组织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今后我院将继续创新各种形式,持续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严格推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维护好未成年人成长的法治环境,扣好孩子们人生的‘第一颗扣子’。”开平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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