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在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突然改变行驶方向,欲躲避检查,遂迅速将驾驶人刘某截获。经查,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并且刘某还属于二次酒驾。最终,警方依法对刘某作出行政拘留10天、吊销驾驶证、罚款1200元、扣车的上限处罚。 叶长文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