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赵晓静 赵增强)7月19日上午,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举行集中发放涉民生案件执行款仪式,把邢台某培训学校拖欠员工的工资款71200元发放给了12名申请执行人。
2020年10月,申请执行人陈某等12人通过邢台市信都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与被执行人邢台某培训学校就拖欠2020年5月至8月工资报酬事宜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培训学校承诺于2021年1月19日之前付清拖欠的工资报酬。但裁决期满后,该培训学校仍拒不履行,12名员工向法院申请执行。
立案后,承办法官李会军经调查发现,该培训学校已人去楼空。李会军立即采取线上和线下的方式对该公司名下财产进行调查,并到相关部门调取该培训学校的工商登记档案和注册资金的信息。在采取了一系列查控措施后,未发现培训学校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这时,12名申请执行人的情绪又开始出现波动,李会军一边耐心安抚他们,一边继续多方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最终,李会军通过走访该培训学校附近的店商和门市,找到了该学校负责人联系电话。多次打电话向其释明拒绝履行裁判文书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后,被执行人眼看赖账不成又将被列入失信名单,只好于7月16日将所欠陈某等12名员工的工资款71200余元汇入法院账户。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