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涉县人民检察院着力构建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案-件比”在合理区间内稳步降低,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明显提升。
该院建立“逐案研判”工作机制,存在问题及时纠正,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将“案-件比”降至最低;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纳入检察教育培训范围,去年以来,共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案件13件,所有提前介入案件均实现“案-件比”1∶1;全面加强捕后案件、另案处理类案件、漏罪漏犯案件的跟踪监督。
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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