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尹元国 陈永平)7月22日,广平县公安局平固店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在其家蔬菜大棚旁边发现一只不知名的禽鸟,怀疑是国家保护动物。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该鸟身上无伤痕,考虑可能是受连日大雨惊吓所致,随后将其带回派出所。经联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辨认,确定该鸟名叫凤头鸊鷉,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这只禽鸟被带至东湖公园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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