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春涛
“年纪轻轻,却成了电信诈骗的‘帮凶’,让人既可惜,又可恨!”晋州市公安局办案民警面对11名犯罪嫌疑人感慨道。
晋州市21岁的王某平时游手好闲,无意中发现一个挣钱的捷径:用自己的身份证办几张银行卡,有人想用,提供个账号,手指点点,神不知鬼不觉转手就能赚到零花钱。近日,正当他乐哉优哉做着黄粱美梦的时候,突然被公安机关传唤,一个由十几人组成,涉及山东青岛、河北唐山、浙江义乌、山西孝义等多个省市电信诈骗案件10余起,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团伙“浮出水面”。
6月份上旬,晋州市局反诈中心民警获悉,晋州籍居民王某有组织他人从事电信诈骗下游黑灰产业的嫌疑。晋州市公安局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专题研究部署、迅速开展侦破工作。
专案民警经深度经营、精准研判,一个采取银行卡收账和微信转账等方式为境外电诈提供洗钱服务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7月1日至9日,专案民警经周密部署,在晋州市相继将王某、齐某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讯问,他们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事实供认不讳。
这些人大多是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其中还有两个是刚上大一的大学生,他们基本上都是熟人。原来,王某觉得自己一个人干来钱慢,就鼓动同学老乡一起干。这些人大多没有正当职业,经王某一忽悠,就办了卡来挣个“零花钱”。其中两个大学生家庭经济条件不错,平时也不缺零花钱,他们说出的一个入伙理由让民警哭笑不得,“平时大家都是熟人,在一个群里玩,别人都干了,咱不干,不是显得不合群吗?”
目前,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说实话,真没挣什么大钱,就这么栽了。”年轻的涉案人后悔不迭。没挣着“大钱”,却做了电诈分子的“帮凶”,让受害人蒙受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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