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安世乔
牛继芬
细软的沙滩,湛蓝的海水,浪花卷起层层波澜冲刷着海岸,夹杂着孩子们的欢笑声,谱写出“中国最美海滨城市”秦皇岛独有的夏日协奏曲。
“能有如此山清水秀的好生态,离不开全市检察机关的悉心守护。”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局长陈小虎说道。
作为海滨城市,秦皇岛依海而生、因海而兴,海洋资源丰富。海洋是秦皇岛的生命之根、血脉之源。近年来,秦皇岛市检察机关围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积极稳妥地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自2017年7月1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实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涉海洋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2件。通过案件办理,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238352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60余公里,清理处理违法堆放的垃圾、废物150632吨,清理各类非法渔具200余副,增殖放流牙鲆鱼苗4万余尾。
■ 完善制度机制,夯实海洋保护工作基础
“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担当起公益诉讼观察员的重任,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全力配合好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2020年8月11日,在秦皇岛市第二届“守护海洋蓝”检察公益诉讼活动暨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聘任仪式上,秦皇岛市人大代表杨桂云等18名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被聘为公益诉讼观察员,杨桂云现场作出表态。
2019年8月以来,秦皇岛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两届“守护海洋蓝”近海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主题活动。活动中,秦皇岛市检察院、市海洋和渔业局、秦皇岛海警局、河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并通过建立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建立工作协作配合机制,整合公益保护资源,共同凝聚守护海洋生态安全的工作合力。
“确保工作高效推进必须完善责任落实机制。”秦皇岛市检察院认真落实市人大《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制定《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秦皇岛市监察委员会 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办案协作的实施办法》《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等,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协作机制的完善,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有序开展,为海洋公益保护奠定了坚实基础。
■ 开展专项活动,提升海洋保护工作质效
“我们愿意履行赔偿义务。”3月24日,北戴河新区检察院对刘某某等4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了公开听证,刘某某等4人当场认罪认罚。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此案是秦皇岛市检察机关在开展“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办理的一个典型案件。
今年1月10日和12日,刘某某等4人两次在昌黎黄金海岸自然保护区内使用非法网具进行捕捞作业,其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北戴河新区检察院发出民事公益诉讼公告后,河北昌黎黄金海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向新区检察院反馈,称其拟对本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向新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为更好发挥支持起诉作用,帮助民事公益诉讼原告方保护区管理中心能够提出更科学合理、信服力更高、操作性更强的诉讼请求,该院召开了公益诉讼听证会。听证员进行了独立评议,同意保护区管理中心提出的各项诉讼请求。
以“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注重海洋环境保护。2019年2月,全省“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部署会在秦皇岛市召开后,根据省检察院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秦皇岛市检察院制定了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检察长任组长、市检察院主管副检察长及沿海七个县(区)院检察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安排,夯实工作职责,并提出了工作要求。沿海七个县(区)院均成立了相应的活动领导机构,确定了人员,明确了责任,选派精干力量负责,切实加强办案保障。
■ 加强协作配合,凝聚海洋保护工作合力
“公益诉讼案件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我们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全市两级检察院自觉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困难问题,听取意见建议。同时,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商,凝聚起海洋保护工作的合力,积极为打造一流国际旅游城市作贡献。”秦皇岛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英杰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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