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贺秀婷 冯浩然
“检察院的工作起了大作用,整治了排放超标的污水处理厂,改善了污染的民有渠,真是老百姓的贴心人啊!”7月23日,邯郸市肥乡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再次来到辖区民有渠实地回访时,在河边散步的村民竖起大拇指,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连连称赞。
去年7月,肥乡区检察院检察官下村作公益诉讼法治宣讲时,有群众向他们反映,污水处理厂向民有渠排放的污水颜色浑浊,气味刺鼻。接到线索后,检察官多次到该污水处理厂和民有渠进行实地调查取证。通过取样检测,排放污水中所含化学需氧量等指标超出允许排放浓度。后经了解,由于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处理的污水不达标,给民有渠的河水造成了污染。经过固定证据,肥乡区检察院依法分别向水利、环保、城管、镇政府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各部门高度重视,迅即行动。历时半个月,清理河道1公里、河域面积5亩多。检察建议立竿见影,污水处理厂得到有效及时整治,被污染河道重现“清流”。
通过梳理此案,针对发现的问题,肥乡区检察院主动与区河长制办公室沟通协调,并积极向区委、政府汇报,得到了大力支持。今年3月30日,在主管副区长的主持下,区检察院、河长制办公室共同会签了《关于协同推进全区河(湖)长制工作意见》,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与行政执法职能的衔接配合,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九项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据悉,《意见》实行以来,该院已通过河长制办公室获得污染水环境线索5件,现均已启动诉前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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