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季河滨)近日,鸡泽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由未检部门支持起诉的变更未成年人抚养权案。据悉,这是该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以来,办理的第一起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
6月中旬,鸡泽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检察官接到李某的求助电话。李某称,其前夫不履行监护职责,拒绝给他们的孩子上户口,导致孩子没法上学,希望检察机关能支持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接到线索后,检察官及时与李某进行了交谈,对其诉讼请求和理由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表示检察机关会调查核实,尽快给予答复。随后,该院依法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联系了李某的前夫及孩子,对案件事实进行核实。
经过调查核实,检察官认为,此案属于对未成年人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民事诉讼活动,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受理条件,决定受理此案。随后,该院依法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书。经开庭审理,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变更了该未成年人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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