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以及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我局通过河北公安交管网(www.hbgajg.com)对临界报废的机动车及其所有人进行了网上告知和公告,同时网上还刊登了机动车逾期检验等“五项告知”服务信息。冀AF4380 (大型汽车)、冀AJ201D(小型汽车)等共1522辆机动车已临界强制报废期,请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到车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冀A204D3(大型汽车)、冀A73EL7(小型汽车)等共11869辆机动车已逾期未参加检验,请机动车所有人尽快登录河北公安交管网(www.hbgajg.com)进行查证。
特此公告。
2021年7月28日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现予以公告,驾驶证实习期内记满12分将被注销130181❋❋❋❋❋❋❋❋7315、132301❋❋❋❋❋❋❋❋5316共2个;AB证实习期结束后参加教育考试130181❋❋❋❋❋❋❋❋3014、130181❋❋❋❋❋❋❋❋4216等13个。为方便查询交通违法记分分值、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时间、驾驶证有效期止换新证期限以及“五项告知”信息,机动车驾驶人尽快登录河北公安交管网站(www.hbgajg.com)进行查证。
特此公告。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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