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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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识别渗透生活 最高法发文明确“刷脸”问题

□ 新华社记者 白阳 罗沙

经营者使用“无感式”人脸识别技术悄悄采集消费者人脸信息、物业强制将人脸识别作为出入小区的唯一验证方式……近年来,人脸识别技术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广泛运用,与之而来的纠纷也日益增多。7月28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这些热点问题的适用法律,为维护个人信息安全增添保障。

经营场所不得滥用人脸识别技术

前不久,一则消费者“戴头盔看房”的新闻,引发舆论对经营场所滥用人脸识别技术的担忧。

据悉,随着“无感式”人脸识别技术的不断成熟,一些商家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采集消费者人脸信息用于营销分析,也带来了个人信息泄露的新风险。

“上述行为严重损害自然人的人格权益,侵害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破坏社会秩序,亟待进行规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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