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于洪良)61岁本应享受含饴弄孙之乐,可是贪心的史某某却因盗窃电动三轮车“住”进了拘留所。
7月7日10时许,固安县公安局新城区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名群众报警,称其电动三轮车在某小区被盗。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在认真走访调查取证的同时,还以案发地点为中心,调阅了附近公共视频资料,经过10余天的工作,最终确定史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7月17日,史某某被传唤至派出所。
经询问,史某某陈述了盗窃电动三轮车的违法事实。原来, 61岁的史某某就住在案发小区。案发当日,她在小区的另一栋楼下见到一辆没有拔掉钥匙的电动三轮车,顿生贪心,将车骑走放在了附近的一个小区,并用塑料布苫盖起来。
目前,史某某已被固安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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