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杨晓东)为抓好旅游高峰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升高速公路安全管控能力,高速交警昌黎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7月20日连续查处2起涉证违法行为,及时剔除了安全隐患。
当日凌晨5时,中队长王宏宇在抚宁服务区对一辆号牌为“黑EL11××”的大型汽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李某涉嫌未取得驾驶证和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
当晚7时,民警张帆在抚宁服务区执勤时,对一辆号牌为“辽FL7×××”的大型汽车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谭某涉嫌持一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本类中不得驾驶的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第一类机动车、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进一步核查,以上两名驾驶员违法行为证据确凿。7月22日,昌黎大队对驾驶人李某处以行政拘留20日、罚款3500元的处罚;对驾驶人谭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4700元、驾驶证记24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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