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30日
第06版:审判一线

眼见房产被查封 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30万元

河北法制报讯 (肖茜)近日,望都县法院成功执行一起建筑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30万元。

原来,望都县某公司与王某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纠纷,通过法院调解,约定被告人王某偿还原告工程款30余万元。民事调解书生效后,王某依然拒绝给付望都某公司欠款。望都某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望都法院提起执行申请。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二庭干警迅速采取行动,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告知被执行人王某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王某声称自己并不是不履行民事调解书的调解内容,只是现在自己没钱支付给望都某公司。为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结合案例和相关法律知识多次向王某释法明理,告知其如其不履行,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执行干警采取多项调查措施,详细摸排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线索,发现被执行人妻子名下在保定有一处房产后,及时将其房产进行查封。眼看房屋真的被封,王某这才幡然醒悟,意识到逃避履行债务必将自食苦果,便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与对方协商解决。最终,双方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王某当场一次性归还对方30万元。申请人某公司同意解除对王某的强制措施,该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执行案款到位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案款发放到望都某公司账户中。通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这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终于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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