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02日
第03版:要闻

人民法院公告

于世银:

本院受理原告苏天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张乔吉、范智元:

本院受理原告冯籽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翟兴兴: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石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任亚松、朱占华、任士校、杜荣菊: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兴支行诉你们借款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9)冀0105民初5366号民事裁定书、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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