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哲
7月28日下午,女孩郑某心急如焚地来到灵寿县城关派出所指挥室:“警察叔叔,我可能遇到骗子了!我在学校听过你们反诈骗宣传,我该怎么办才好?”在值班民警详细询问下,郑某心有余悸地说出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当天上午,郑某在家刷抖音视频时,看到一个兼职广告,可以“轻轻松松在家日赚千金”,于是就在微信程序上搜索“兼职猫”小程序,点开填写提交个人信息报名后,有一个自称后台客服的男子就联系她,向她介绍了刷单步骤。郑某听后感觉不靠谱,便回复客服自己再考虑一下。紧接着,有一名陌生男子用电话、短信冒充律师、公安机关,恐吓郑某违约,要负法律责任,想要不被法院起诉和公安机关追责需要转账1500至5000元撤案,并一直催促郑某转账。
了解情况后,值班民警明确告诉郑某,所谓的兼职工作就是刷单诈骗,而自称是律师、公安机关的电话、短信全部是诈骗分子编造出来的,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动动手指轻松赚钱的好事不可信,贪小便宜容易吃大亏,不要被一时的利益所蒙蔽。
听完民警一番解释、劝说,一头雾水的郑某才恍然大悟,高兴地说:“你们到学校反诈宣传的时候,幸亏我听讲了,不然就上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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