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04日
第08版:人文检察

法情并重为民解忧

面对身有残疾、生活困难的信访人,检察官一方面给予法律帮助,一方面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司法救助,让信访人深受感动——

□ 杨洪亮

7月28日上午10时许,一位75岁的老人郭某某走进涉县人民检察院,给该院送来两面锦旗,感谢检察官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司法救助,感谢控申办案干警的热情接待和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使其打开了心结。

原来,14年前郭某某丈夫在参加外出演出时意外身亡,郭某某对此人身损害赔偿案不服法院裁定,进行民事申诉上访。控申检察官收到郭某某的信访材料后,严格按照办案程序,对该案进行全面审查。郭某某丈夫在2007年2月参加江某等人组织的演出时意外身亡,郭某某及其儿子、女儿以江某等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法院在郭某某及其女儿未在场的情况下,以郭某某的儿子起草的授权委托书进行调解并作出赔偿22000元的调解裁定。郭某某以本人未委托儿子为由,不服裁定多年进行民事申诉。

控申检察官经与郭某某谈心发现,郭某某不服裁定进行信访主要是因为其没有亲自参加诉讼,法院在审理调解该案时没有让其陈述自己的一些意见建议及要求,感觉被剥夺了诉讼权利。

为解开信访人心结,控申检察官积极和法院办案人沟通探讨,主动联系当事人家属及原案代理律师,并对郭某某进行心理疏导和法律帮助。原案已过十余年,当事人身有残疾,多年信访,生活困难,检察院办案人员非常理解和同情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一方面给予法律帮助,另一方面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司法救助,使郭某某深受感动。对郭某某未签定授权委托书法院进行调解裁定,办案检察官与法院积极沟通,落实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办案人表示该案如符合规定尽快启动再审程序进行再审。

郭某某深情地对检察官说:“我的案子虽小,你们支持我的诉求,用真情感动我,用法律帮助我,化解我多年的烦心事、纠心事,解开了我的心结,我真心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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