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颖)近日,香河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中妥善化解矛盾,促进达成和解,双方当事人都为检察官送来锦旗。
今年4月,香河县检察院受理审查一起房屋买卖中发生的涉嫌诈骗犯罪案件。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该案现查清的事实及证据不足以认定嫌疑人刘某构成诈骗犯罪。同时,检察官在办案中得知该案被害人杨某无工作,其丈夫在外打工,收入不高,一家人花费多年积蓄购置涉案房产,本想能够过上幸福安定的生活,但因陷入司法纠纷,既不能得到房产,也无法及时收回定金。
承办检察官针对上述案情,没有就案办案、不诉了之,而是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延伸办案触角,主动召集当事人刘某和杨某积极协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数次耐心地释法说理,逐渐安抚平复了杨某激动的情绪,同时也使刘某意识到自己的不当行为给他人的生活造成了很大伤害。刘某主动多方寻求亲朋好友凑齐资金,退还对方,并诚恳道歉,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谢谢检察官秉公办案,让我感受到了公平正义。”“谢谢检察官为群众办实事,让我感受到了司法温度。”刘某、杨某分别向检察官表达着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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