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06日
第06版:审判一线

旅游行程取消后团费未退清

深州法院线上调解追回钱款

河北法制报讯 (吴月娇)近日,深州市人民法院兵曹法庭通过线上诉讼服务,成功调解一起因旅游款返还引起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原告孙某激动地发微信朋友圈为法院点赞表达感谢。

原告孙某系辽宁省辽阳市人,打算带家人到境外旅游,于是与在北京负责旅游业务的被告穆某联系。2020年1月8日,原告将旅游团费通过微信转账给被告穆某,后因疫情旅游未成行。原告遂联系被告退还旅游费,被告先后退还原告部分旅游款,剩余3000元未退还。被告称,他已经将旅游款交给某旅行社。于是,原告将某旅行社起诉到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后因电子合同链接打不开,证据不足撤诉。

2021年5月,为索要剩余旅行款,远在辽宁的原告,通过线上起诉立案的形式,将被告穆某起诉到穆某户籍所在地深州法院,诉求被告返还3000元不当得利款。

深州法院兵曹法庭接收案件材料后,考虑到双方实际情况,通过电话、微信、邮寄等多种形式引导双方开展调解活动。被告辩称,其与旅行社系合作关系,已将原告旅游款交给旅行社,原告剩余钱款不应由自己个人返还。此时,案件调解工作处于僵持状态。

临近开庭日,被告提交了多份证据材料。法官审查发现,被告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他将原告的旅行款交到了旅行社,转账记录与时间不符。随后,法庭通过线上方式,与原告联系,再次对双方开展调解工作。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偿还原告2500元旅游款。兵曹法庭通过线上服务,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不让当事人多跑一次”的承诺,助原告追回了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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