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梁婷婷)在办理家事纠纷案件中,曲阳县人民法院注重对当事人进行思想疏导,引导当事人走和解的渠道,使双方在平等、温情、和谐的氛围中达成和解协议。8月2日,该院法官倾情调解,化解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
张某某与杜某某经人介绍于2020年11月订婚,后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开始同居生活。2021年5月,双方因矛盾频发,执意“分道扬镳”。因在彩礼款返还问题上存在分歧,张某某将杜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彩礼12万余元。
曲阳法院燕赵法庭法官在庭前多次组织双方调解,由于原、被告双方情绪对立,矛盾分歧较大,不同意调解。法院将此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开庭审理,原、被告均未到庭,他们各自聘请的诉讼代理人到庭。承办法官再次做双方代理人的工作,希望他们对此事促成调解,依然无果。庭后,承办人再次审阅该案卷宗,多次在原、被告间奔走协商调解。看到双方态度都有所缓和,承办法官抓住有利时机,促成双方当事人形成一致意见。当天,杜某某支取现金6万元返还给张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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