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09日
第08版:法院·司法

武邑法院规范运用信用惩戒

高效执结借款合同案

河北法制报讯 (孙才涛)近日,武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积极运用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威慑力,督促被执行人当场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案件快速执结。

杨某因生产经营需要向武邑县某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万元,杨某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借款,该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杨某偿还借款2万元,杨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该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中,承办人通过研判案情,认为该案执行标的相对较小,存在短期内达成执行和解或执行完毕的可能。承办人对杨某进行执行网络查控、线下财产全面调查,同时传唤杨某至法院,向其释明如拒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对其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听到信用惩戒措施将影响自己出行、住宿,甚至子女的升学选择时,杨某当场表示自己不想当“老赖”,会积极偿还借款,但鉴于自己目前经济状况,无力一次性还清,希望法院主持执行和解。执行法官征得申请人同意后,主持双方调解。最终,被执行人杨某与申请人握手言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武邑法院执行局规范失信惩戒和限制高消费的适用条件,积极运用信用惩戒机制在执行办案中的作用,顺利高效执结案件,彰显了法律威慑力,获得当事人称赞,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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