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2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新乐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

法官提醒:发生纠纷需冷静 大动干戈后悔迟

近日,新乐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郭某与被告人孙某因行车问题发生纠纷,双方各不相让发生打斗,二人均受伤。经新乐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孙某因打架致头皮损创属轻微伤,牙挫伤属轻微伤,左侧鼻骨骨折属轻微伤,右侧5处肋骨骨折属轻伤二级。郭某两侧鼻骨骨折为轻伤二级,眼部、右手软组织损伤均为轻微伤。二人悔不当初,互相谅解了对方,最终被告人郭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被告人孙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法官提醒,“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三分心平气和”。日常生活中难免发生摩擦碰撞,纠纷发生时,冷静客观、心平气和方能化解,若为此大动干戈只会激化矛盾,最终两败俱伤。  翟书娟 韩彩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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