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俊杰 志明)滦州市一男子参加亲戚白事时,与他人发生口角,后发展至拳脚相加将人打伤。8月5日,该男子王某某被滦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5月12日,滦州市东安各庄镇某村的一户人家正在操办白事,前来悼念的亲戚王某某酒后与邢某某发生口角,在酒精的作用下,王某某一怒之下动起手来,将邢某某打伤。由于双方都是死者的亲戚,在亲朋的劝说下,双方握手言和。由于被打的缘故,邢某某第二天感到身体不适,遂向滦州市公安局安各庄派出所报警。接警后,该所迅速查清基本事实,王某某也对殴打邢某某一事供认不讳。后经法医鉴定,邢某某伤情为轻伤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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