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磁县天兆洗煤有限公司、吴中元、孙爱平:
本院受理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设南大街支行诉磁县天兆洗煤有限公司、磁县东升洗选有限公司、吴中元、孙爱平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冀01民初34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郭林娜、李广进、石家庄笨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东路支行诉被告方芳、郭林娜、李广进、石家庄笨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卢保才、魏连粉:
本院受理原告张占朝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桥东人民法庭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高邑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素芹、刘保川:
本院已受理原告康海利与被告刘保川、张素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和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孙海波、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269号53-1-704号不动产的抵押权人、承租人以及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与被执行人孙海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拟对被执行人孙海波名下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269号53-1-704号不动产(证号:冀(2018)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50401号)的价值进行网络询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102执恢38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纳入失信告知书、失信决定书、限制高消费令以及上述不动产的查封裁定书、拍卖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孙海波名下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269号53-1-704号不动产(证号:冀(2018)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50401号)】;上述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次日起第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10时到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1103室领取网询报告;网询报告异议期为自收到网询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未到场及逾期未提异议,将被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附:联系人:王法官,电话,0311-67795189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138号百川大厦A座长安区人民法院1103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朱敏不慎将警官证丢失,号码为081030,特此声明。
索利民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25721,特此声明。
徐新军不慎将公证员执业证丢失,执业证号为103091120140860,特此声明。
李广平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85335,特此声明。
初昊南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60409,特此声明。
李朝民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01718,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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