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3日
第07版:就案说法

“有偿删帖”的代价

□ 胡月

在互联网行业,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专门做删除网络负面信息的生意。尤其是一些大企业,对网络负面信息删除的需求量较大,不少人也许认为这是一种行业“潜规则”,没什么大不了。殊不知,这种“有偿删帖”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非法经营罪。近日,望都法院审理并宣判了一起涉及网络 “有偿删帖”的案件。

2020年4月,保定市网络安全支队向望都县公安局移交线索:自2016年起,犯罪嫌疑人郭某在网络上以帮助他人删帖为由进行有偿服务。望都县公安局于同日对郭某涉嫌非法经营一案立案侦查。

原来,2016年夏至2020年4月期间,被告人郭某通过QQ、微信等互联网平台在自己家中用电脑多次帮助他人在网站上删除对他人或公司有负面影响的帖子,每次收取100元至600元不等的费用。经统计,被告人郭某违法所得共计7万余元。案发后,被告人郭某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公诉机关认为应以非法经营罪对被告人郭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郭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郭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接受处罚,且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对其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郭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可对其宣告缓刑。最终,被告人郭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说法

有偿删帖主要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删除、下沉、稀释网上信息的行为。有偿删帖是基于互联网的特质衍生出来的,是互联网所独有的。有偿删帖的“帖”,在这里应当理解为信息,包括论坛、社交媒体等上面的言论以及网络媒体的新闻报道。在网上,一则信息可以造成轰动效应,而删除又相对容易,于是,就有人动起了通过删帖赚钱的心思,把删除信息当成生意去做。进行有偿删帖的人大多是为了消除网络上的负面评论,避免网络上虚假、不实的言论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违反国家规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可构成非法经营罪。本案中的郭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了市场秩序,根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数额达到前款规定的数额5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郭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接受处罚,且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对其可从轻处罚。

对于负面信息,正当的维权手段应该是联系网站的管理员并提供相应的材料进行删除、消除影响,而不该给这些有偿删帖者制造营利机会。同时,大家也要增强维权意识,一旦出现被负面信息缠身讹诈的情形,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给违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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