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6日
第01版:一版

历时近17年 美国对华反垄断第一案华北制药重审胜诉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文秀)8月13日,记者从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北制药集团)举办的“美国对华反垄断第一案最新判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历时近17年,在美国对华发起的维生素C反垄断诉讼案中,华北制药集团重审胜诉。

美国当地时间8月10日,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再次以违反国际礼让原则为由,撤销了纽约东区法院2013年作出的责令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康公司)及其母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对直接购买者原告三倍损失赔偿1.53亿美元的一审判决,退回案件并指令地区法院驳回原告起诉且不得再次起诉。

据介绍,此案始于2005年1月,美国部分客商以价格共谋、形成垄断为由,对包括维尔康公司在内的中国四家主要维生素C生产企业进行指控,并向美国法院起诉要求15.7亿元人民币的赔偿。因该案是美国对华发起的首个反垄断诉讼,所以也被称为美国对华反垄断第一案。

出于多种因素考虑,在案件临近开庭前,除维尔康公司及其母公司华北制药集团之外的其他三家被告同意与原告和解,维尔康公司一审败诉。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维尔康公司提出上诉,并于2016年9月根据国际礼让原则迎来二审胜诉。

据了解,所谓国际礼让原则,简单地说就是为了尊重外国的国家主权和司法主权,法院在某些特定案件的审判中适用外国的法律,或者限制国内法律的适用。在本案中,二审法院认为维尔康公司控制维生素价格行为属于中国国家行为,从而按照国际礼让原则,撤销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随后,原告不服判决,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申请再审。2018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决将案件发回原二审法院重新审理。直至美国当地时间2021年3月17日,二审法院重新组织开庭审理此案,并于8月10日迎来重审判决,华北制药集团胜诉。至此,这场持续近17年,历经一审、二审 、再审和重审的维生素C反垄断案迎来了新胜利。

华北制药集团总法律顾问张廷德表示,此案作为美国对华反垄断第一案,具有示范意义。美国是判例法国家,有“遵循先例”的传统,这一判决对中国企业“走出去”具有里程碑意义。该案胜诉后,不仅可为企业避免巨大损失,也为中国企业应对国际诉讼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增强了国内企业走出去依法维权和开拓国际市场的信心。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0 河北法制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101140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1-08-16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27943.html 1 历时近17年 美国对华反垄断第一案华北制药重审胜诉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