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苗文金 辛瑞)8月3日凌晨,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规范保障大队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治理时,一辆小型汽车快速通过检查点并未停车,被前方民警拦了下来。民警闻到驾驶人身上有明显酒气,询问其是否喝酒,驾驶人称是同车的朋友喝酒了。在民警再三询问下,驾驶人称自己喝了一瓶啤酒。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数值为15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最终,驾驶人抽血检测结果为156.4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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