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林兵 郝志红) “今后我们一定严格按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多关心孩子成长……”近日,临城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中,以现场宣告的方式依法对被害人监护人发出该院首份“督促监护令”,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被害人父母当场作出上述表示,并向检察人员表示了感谢。
该案被害人系未成年人,因缺少社会阅历,结交了社会不良青少年,长期脱离家庭监管,其父母管教方式方法简单、监护管理不当,造成亲子关系疏远,忽略了孩子非正常交友、夜不归宿等行为带来的危险,致使被害人遭受了非法侵害。
为督促监护人履行好法定监护职责,该院对被害人进行了社会调查,根据被害人遭受犯罪侵害的原因确定了督促监护的具体内容,制定了个性化督促监护措施,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规定,对该案未成年人家庭发出“督促监督令”,以人性化的执法方式督促监护人履行好法定监护职责。
在宣告仪式上,检察官对监护人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宣读了有关法律规定,并要求监护人让孩子重返学校继续接受教育。监护人表示深深的自责,当场签署了《监督教育保证书》。
据悉,该院在组织开展关爱失学失管未成年人专项活动中,依托驻县公安局检察工作室,对全县小学、初中的失学失管未成年人进行了摸排,认真查找分析失学辍学脱管原因,并借助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指导、帮助监护人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个性化特殊帮教活动,实现了专业化与社会化有机统一,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有效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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