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曹莎)本是醉酒驾驶刚刚离开高速公路,却在审查起诉阶段,谎称准备上高速以逃避处罚。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明察秋毫,对这个耍小聪明的司机依法提起公诉。8月9日,当地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该司机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5月13日,李某因醉酒后驾车,在磁县高速路口附近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0mg/100ml,后被取保候审。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讯问李某时,其称自己确实酒后开车了,但坚持说是在高速口准备上高速时被查获,并且请求对自己不起诉。
收到这一请求后,磁县检察院检察官认真分析案情,李某认罪认罚、无犯罪前科、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应该可以做相对不起诉。但是卷中一张照片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那是一张李某醉酒开车,打开车玻璃在做呼气式酒精检测时的照片。照片上有处明显的交通指示牌,结合磁县高速出口周围景物位置,检察官认定这行驶状态分明就是下高速的方向,他们又对磁县高速路口附近进行了实地走访,与其怀疑完全一致。
于是,检察官立即联系公安机关,要求补全案发当天李某驾驶车辆的行驶轨迹,询问当时的执勤交警并调取了完整的查获视频,最终确认李某就是从邯郸上高速后在磁县下高速时被查获。面对确凿证据,李某承认自己说谎了,因为他知道醉酒后上高速是从重处罚情节,自己为了从轻处罚才想出这个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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