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20日
第08版:法官天地

和 解

□ 赵增强

法院的执行工作,有时看似陷入僵局,但有时通过办案法官一句关心的话语或者一个细微的暖心举动,就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在和执行人员连建波聊天时,他谈到了这样一个有关彩礼的执行案件,让我感触颇深。

2018年9月,张丰(化名)的儿子小豪(化名)经人介绍认识了邻村的姑娘夏萌(化名),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二人经过一段时间交往后,夏萌家通过介绍人向张丰索要了66000元彩礼款、一辆8万元的汽车以及其他各种费用9500元。随后,夏萌用13000元彩礼款为小豪购买了部分家电。当夏萌和小豪在购买汽车时发生了争执,后张丰提出解除婚约,并因为彩礼款发生纠纷。不久后,小豪便委托父亲张丰将夏萌告上了法庭,要求夏萌全额返还彩礼款。2019年6月28日,法院审理后,判决夏萌陪送到小豪家的嫁妆归小豪所有,并返还小豪35000元的彩礼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多次查找夏萌无果,她的父母也总是支支吾吾地说夏萌到外边打工去了,具体地址不清楚。执行人员经过查询银行系统,也没有查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暂时被中止执行。

两个月后,张丰一个偶然机会了解到夏萌已经结婚,并且刚生完孩子,立即找到执行人员申请恢复对夏萌的执行。连建波先后找到夏萌的父母和夏萌商谈退还彩礼的事,可夏萌以没钱,且在坐月子为由,拒绝返还彩礼款。

面对夏萌的不配合,连建波决定第二天着便装上门再次做夏萌的思想工作。见了面,可没等连建波把话说完,夏萌便哭了起来:“当初我和小豪的感情也不错,我们也挺谈得来的,不知为什么小豪的父亲后来就不同意我们继续交往了,再后来竟然代表小豪向我提出分手。这让我在村子里丢大了人,我又没有什么过错,是他们家提出的分手,我认为彩礼款不应该返还。”

听完夏萌的倾诉,连建波找到了案件的突破点。回到法院后,他联系到夏萌的代理律师,请其出面共同做夏萌的思想工作。在律师的协助下,连建波耐心细致地宣传法律知识,解释其所担负的法律义务以及拒不履行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近三个小时的思想疏导,夏萌及其父母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终于同意了调解。

为了防止事情发生变故,连建波急忙用电话叫来了张丰。双方坐下来后,连建波见双方都不说话,依旧笑呵呵地说:“事情都已过去了,既然两家没有做成儿女亲家,以后都还是乡亲、朋友,往后的日子也都还长着呢,我看今天就把以前的不愉快做一个了结吧。”

张丰主动站起来向对方道歉,夏萌听后也不好意思地表示自己做得也不对,愿意返还彩礼款,只是一下拿不出这么多钱,只能拿出18000元钱。

连建波等夏萌把话说完,扭头转向夏萌的父母,笑呵呵地说:“夏萌是你们的女儿,今天你们是不是帮一下她啊!” 最后夏萌父母表示愿意拿出家里的13000元,剩下再去找亲戚们借借。

此时,张丰连忙表态一次性给30000元钱就算了,剩余的5000元钱,让夏萌给孩子买奶粉。

连建波听完后笑呵呵地说:“行啊,虽然你们没能做成亲家,但以后还可以做朋友嘛!”

连建波在给双方制作完和解协议笔录并履行完毕后,看着双方握手道别,长长地舒了口气。

和解工作,看似朦胧,却又清晰,总能在双方的妥协退让中看到彼此的宽容与洒脱。

(作者单位: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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