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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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取消外地载客汽车早晚高峰限行

河北法制报讯 (郭俊岭)8月19日,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便利外埠号牌载客汽车通行的通告》,自即日起,取消外埠号牌载客汽车早晚高峰限行,外埠号牌载客汽车在石家庄市区道路通行,与本市车辆通行政策一致(国I、国Ⅱ排放标准车辆除外)。

据悉,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结合石家庄市道路交通组织和路网结构改善实际,石家庄市交管局推出了“我为群众办实事”便利外埠号牌载客汽车通行市区道路的新举措。

通告指出,自该通告发布之日起,外埠号牌载客汽车(国I、国Ⅱ排放标准车辆除外)在市区道路通行与本市车辆通行政策一致。《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2019年1月1日施行)中第一条第(五)项第1目“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7:00至9:00、17:00至19:00时段,外埠号牌载客汽车禁止通行二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的规定废止。国I、国Ⅱ排放标准车辆(包括本市和外埠号牌车辆),仍执行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和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于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对国I、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的限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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