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23日
第03版:民生

有“门店”以“健康讲座”名义搞虚假宣传

石家庄长安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乔 通讯员 周楠)8月16日,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部分“门店”夸大产品性能和保健效果误导消费者高价消费情况,通过调查取证,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切实维护好市民健康安全。

近期,该院接到举报线索,在一些老旧生活区附近“门店”中,存在着以“健康讲座”的形式,故意夸大保健品性能,以心理暗示、小恩小惠等一系列诱导性方式,向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高价兜售“保健品”的违法行为。经过初核,该院公益诉讼部门指派办案检察官对辖区内7所“门店”依法展开调查,并固定了相关证据。

“这些销售人员没有相应的从业资格,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提出所谓健康建议,其目的在于故意误导消费者,赚取经济利益。”在暗访中,该院办案检察官发现,为了骗取消费者信任,这些“门店”销售人员采取“偷梁换柱”,故意混淆“保健品”与“药品”概念。为拉近与消费者关系,销售人员还以“打卡领鸡蛋”等小恩小惠不正当的销售方式,引导消费者参加他们的“养生讲座”,并提供虚假的“健康建议”,达到欺骗消费者高价购买所谓的“保健食品”的目的。

办案检察官指出,在疫情防控期间,在密闭“门店”内参加所谓的“健康讲座”“养生会”等聚集性活动,本身就有感染的风险。这些销售人员不具备基本的医学常识,故意夸大“保健食品”功效,涉嫌虚假宣传、欺诈和误导消费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保健品广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以法律监督的名义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快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保障市民生命健康。”在调查取证后,该院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书》,责成其对辖区内保健品经营销售的“门店”进行检查,对违法销售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此项工作得到了有关部门的积极回应。同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该院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意见,要求履行防控职责,做好人员聚集区域的疏散工作。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0 河北法制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101140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1-08-23 石家庄长安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28234.html 1 有“门店”以“健康讲座”名义搞虚假宣传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