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7月19日,省检察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追授王丽同志“河北省模范检察官”称号。
“‘要求很严格、业务很精湛、做事很靠谱。’这是同事对王丽同志的评价……”报告会上,卢龙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燕渤等3名报告团成员满怀真情实感,从不同侧面讲述了王丽同志的先进事迹,感人至深,令人动容。
“典型就是标杆,榜样就是力量。”报告会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迅速掀起向王丽同志学习的热潮,学习她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她司法为民、心系百姓的公仆情怀;学习她公正司法、文明司法的职业操守;学习她精研实干、担当负责的工作作风。
报告会强调,全省各级检察院党组要积极组织开展培养树立宣传先进典型工作,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使广大检察人员学有榜样。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广泛开展学习宣传王丽同志先进事迹活动,激励和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以先进模范为榜样,大力弘扬践行伟大建党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神圣职责,为深入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河北、法治河北建设,全面建设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