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文秀 通讯员 张坤)今年7月以来,迁西县人民检察院在县“总河长”统一领导下,着力构建“河长+检察长”工作模式,形成“行政+司法”保护合力,推动了县内河库生态保护工作发展。截至目前,该院已完成对境内还乡河、清河、长河的巡查工作,共发现问题12个,发送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件,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8.54公里,督促清理河道垃圾20余吨,实现了问题整改与生态修复相统一,以案件办理推动问题解决。
构建“河长+检察长”新模式,凝聚河库治理合力。7月13日,该院与迁西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合会签了唐山市首个《关于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立了工作原则、工作目标、组织体系等内容,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线索双向移送、信息共享、重大情况通报、协同办案等工作机制。8月11日,唐山市首个“河长+检察长”工作联络室在该县水利局揭牌成立。这两项工作的完成,为推动检察长“河长法治助手”工作建设,协助河长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提升河库治理保护能力,解决河库治理难题,推动河长制工作全面有效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推行“河长+检察长”同巡河,护航栗乡水清岸美。为切实保护河库生态,根据《意见》精神,尤其防汛期间,该院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重点针对迁西县大强度降水可能会引发的河库沟渠污染、河道堵塞等问题,对县内重点河流、水库开展巡查。在此基础上,该院立足检察职能,加大对涉水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力争通过办案实效破解河库治理难题,进一步推进河库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加强“线上+线下”宣传引领,凝聚法律监督共识。该院积极强化宣传引领作用,提高宣传常态化水平,通过“两微一端”、电视台、报刊杂志等载体,对开展河库巡查活动、系列专项行动各节点步骤情况、“两长”联动机制举措、办案成效及时宣传报道,提高社会各界对“河长+检察长”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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