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田来宾)8月10日18时许,省高速交警涞水大队民警在京昆高速冀京检查站执勤时,突然测速终端设备报警,电脑上显示一辆京P牌照的黑色小轿车以每小时193公里的速度疾驰。
民警反复确认测速照片后,立即展开行动,在检查站对该车辆进行拦截,引导驾驶人将车辆停在安全位置后到违法处理大厅接受处罚。
在违法处理大厅,民警拿出了车辆超速的照片。在证据面前,驾驶人李某承认了严重超速的违法事实,称自己有急事回家,开车时没看迈速表,也没感觉开多快。
民警对李某进行了安全教育,并依法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其驾驶证扣留。李某还将受到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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