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孟令伟)8月14日,盐山的于先生将一面写有“热心为民,公正执法”的锦旗送到盐山县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处理民警手中,对他们为其讨回公道、挽回2000元的经济损失,深表感谢。
8月12日,于先生驾驶轿车途经盐山城区振华南大街路口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梁某的胳膊擦破一点皮。于先生将梁某送到盐山县人民医院进行了检查,只是皮肤擦破,身体无大碍。于先生付了费用后,梁某的家人赶来了,又向于先生索要2000元现金。于先生认为,梁某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撞了他正常拐弯的轿车,索要2000元现金是不合理的。因离开了事故现场,交警能不能出警,于先生心里没底,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报了警。
交通事故处理民警了解情况后,顾不上中午休息,冒着高温,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并调取了现场公共视频,显示梁某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撞上了于先生正常拐弯的轿车,梁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两位民警向两名当事人讲法律、明事理,最终于先生自己修理轿车后保险杠,梁某放弃了2000元的赔偿要求。两位民警为他讨回了公道,于先生十分感动,为表谢意,便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两位民警手中。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