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25日
第08版:人文检察

司法救助让受害人家庭燃起生活的希望

两起交通肇事案中,受害人分别受重伤和死亡,且受害人或家属没有得到肇事方的经济赔偿。检察院在办理该类案件时,多方了解受害人家庭实际困难,并给予不同程度的救助——

□ 王庆臣 王艳姗

“十分感谢检察院帮助我们,谢谢你们……”8月12日,霸州市胜芳镇的邢某某来到霸州市人民检察院,替瘫痪在床的妹妹领取了4万元司法救助金。

霸州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发现,案件受害人邢某某因交通事故受重伤,经过抢救治疗,虽然从死神手里抢回一条命,但却瘫痪在床,再也站不起来了。因一直没有得到肇事方的经济赔偿,巨额的医疗费用让本来就不富裕的受害人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了解案件情况后,控告申诉检察官主动联系受害人家属,告知当事人救助权利、申请救助渠道和条件,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赴受害人所在村街走访,询问村委会干部,围绕受害人经济困难状况开展调查核实,全面了解受害人个人及其家庭经济情况,确认受害人残疾状况。

面对检察官,躺在病床上的邢某某哭着说:“我还是单身,这么年轻就瘫痪在床,只能依靠年迈的父母和哥哥姐姐照顾。治病的钱许多都是借来的,现在已经没有钱再让我去做康复治疗了……”

离开邢某某家,检察官和村干部沟通,决定一起帮助这个家庭摆脱困境。检察院按程序为邢某某申请了司法救助金4万元,并协助其所在村街,将邢某某的情况上报给地方政府,帮助其申请城镇居民低保。

检察官在办理另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让身在异乡的被救助人感到了温暖,并特意给检察院打来感谢电话。

该院在办理宋某涉嫌交通肇事案时,发现这起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且受害人家属未得到经济赔偿。办案人员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受害人家在山东曹县,是家庭的经济支柱,妻子在家务农,老父亲已经80多岁了,受害人外出挣钱养家却不幸身亡。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给他妻子精神上以沉重打击,家庭的重担把她压得已经喘不过气来。

霸州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干警拨通了受害人妻子赵某的电话,了解其家庭状况。为了尽快帮助这个家庭走出困境,该院干警又赶紧联系了山东曹县检察院,说明了案件情况,委托曹县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实地调查,核查受害人家庭困难情况。经核查,申请人赵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霸州市检察院决定予以国家司法救助,救助金2万元。

为确保救助资金第一时间发放到位,霸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潘建忠亲自协调救助资金,从收到救助申请材料到司法救助金发放,仅用了10天时间。拿到救助金后,赵某给办案检察官打来电话,表达谢意。

霸州市检察院在办理赵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时,进一步了解到受害人有一个女儿在高校读研究生,还有一个儿子也在读大学,受害人的突然离世让这个家经济陷入困境。办案检察官多次联系,综合考虑受害人女儿和儿子虽已成年,但是他们还是在校的学生,是国家的栋梁,是家庭的希望,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应该帮助他们完成学业。该院遂决定对受害人的两个子女予以国家司法救助,分别给予2万元的救助金。拿着司法救助金,赵某的两个子女眼眶湿润了,表示一定会好好学习,以后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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