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26日
第01版:一版

不懈执行终为当事人追回工资

□ 讲述: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干警 赵琦

整理:河北法制报记者 刘波

7月16日,申请执行人高某给我送来了一面写有“真心为民办事、倾心替民解忧”的锦旗,当我接过锦旗的时候,高某拉着我的手说:“赵法官,真是对不起,以前跟您说了那么多不该说的话……”

高某的案子还要从2019年说起。当年4月至9月,高某在某公司工作,其间2万元工资一直没有拿到。高某迫不得已,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2020年9月9日,秦皇岛市海港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公司应当支付高某工资2万元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2.4万元,合计4.4万元。2020年10月22日,一直没有拿到工资的高某向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经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执行。

案子到了我手里后,我马上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通过调查发现,该公司因对外欠款过多已停止经营,公司账户仅有的3万余元已被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另案冻结,公司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公司没有钱执行,我只有联系该公司监事姚某。通过我的调解,姚某和高某达成和解,高某同意将执行标的变更为2万元,姚某则帮助该公司筹措资金处理债务。但是由于公司暂无能力履行,姚某自身经济情况也不太好,双方同意先以8箱白酒抵债5000元。

可是在8箱白酒被执行后,尽管我多次催促,姚某仍迟迟没有处理拖欠高某的剩余的1.5万元工资。由于一直拿不到剩下的工资,高某将执行标的金额变更至2.5万元,姚某得知此事后干脆放手不管了。

执行工作陷入了困局,高某对执行的迟滞表示非常不满,那段时间他经常给我打电话,第一句话准是问我怎么还不能给他工资。电话里高某情绪激动,因得不到准确的答复,高某还特意请了几天假到法院讨要工资。

其实,我对高某的焦急情绪非常理解,为了帮助高某,我一方面继续寻找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线索,另一方面帮助高某申请司法救助。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年7月6日,经查询,被执行人有一笔工程质保金到期,我马上向该公司送达《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要求其在15日内将到期债权20200元交至山海关法院。7月16日上午9时,该笔执行款汇入本案的执行款专用账户,10时20分,高某就拿到了被拖欠了两年的工资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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